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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律师协会联合举行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启动仪式

本站:吉林哲讼律师事务所时间:1月, 11, 2016 阅读:1936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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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良好的检律关系,1月7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律师协会在长春市人 […]

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良好的检律关系,1月7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律师协会在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启动仪式。

市人民检察检察长张海胜、副检察长胡金刚、市司法局局长张洪彬、副局长王承伟、市律师协会会长田大原出席启动仪式。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启动仪式上,张海胜检察长、张洪彬局长、田大原会长分别代表三方就联合出台的《关于落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意见》进行了会签,并正式对外发布。会签仪式后,田大原会长就推动构建检律良好的互动关系作了表态发言。

张洪彬局长就联合发布《若干意见》的重大意义,构建良好的检律互动关系作了重要讲话,并就下一步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作出了安排部署。

张海胜检察长代表市检察院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在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沟通联系,重点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律师来访接待、律师投诉快速处理及征求律师意见建议等四项有效机制,确保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落到实处。《若干意见》的出台,对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司法权威和公正,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检律新型关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来源:长春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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